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。 1) 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: 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,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,提出进一步节约资源、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。 2)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: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项目: (一)污染物排放**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,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**过地方人民**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; (二)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(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质主要指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(GB12268)、《危险化学品名录》、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和《剧毒化学品目录》中的剧毒、强腐蚀性、强刺激性、放射性(不包括核电设施和**核设施)、致癌、致畸等物质)。